活动公示
献给父母亲的诗——2018“父亲节•母亲节”华夏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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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2018“父亲节•母亲节”华夏亲情诗歌散文原创作品

-献给父母亲的诗征稿




父爱如山、母爱如河,山河无语,孕育着人类连绵不绝;父亲是太阳、母亲是月亮,日月光辉,哺育着万物茁壮生长。古往今来,血脉相连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父母在文人墨客的笔下更是熠熠生辉、妙笔生花。

 

《诗经》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司马迁曰:父母者,人之本也。孟郊《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所谓“百善孝为先”,就是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因此孝对每一位诗人来说极为重要。在当下的世界,更是讲究“孝行天下”,无论做事情、交朋友,谁如果说某个人不孝顺,更是在道德舆论方面颜面尽失,可谓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母亲赋予我们生命,承受着生之苦难,为儿女操劳一生。我们用什么方式来表达对母亲的感恩之情呢? 自古以来,中国虽崇尚孝道,但含蓄的中国人对于爱的表达却往往难以启齿。如果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而温馨的感情,那父爱则是世界上最伟大而深沉的感情。也许平日里父亲并没有给予我们太多生活上的点滴关怀,但父亲却总在我们最脆弱或是遭受挫败之际伸出那双粗糙有力的厚实的大手,投掷深沉关爱的目光默默支持。有人说,父爱如山,但又有多少爱曾经对父亲说出来?有人说,父爱似海,那么你又是否记得时常抽出些时间陪陪这片保护着你的大海?


 

值此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之际(2018513日的母亲节,617日的父亲节),我们又有哪些话要对父母讲,我们该为父母做些什么?为此,由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沈水诗社、味一诗社发起,并联合辽宁省诗词学会、辽宁省新诗协会、辽宁省散文协会、东西方诗人联合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18“父亲节•母亲节”华夏亲情诗歌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海内外作家诗人公开征稿。

  

一、活动主题:


献给父母亲的诗

 

二、活动目的:

 

2018母亲节、父亲节的到来,让我们把以前从没对父母说过的爱在这里表达出来。为大家提供一个可以表达对父母感恩之情的平台,并在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上展出有关父亲母亲在生活、工作中的照片让大家从这些照片中感受到父亲母亲的辛苦,让爱不断的流传下去。通过组织开展父亲节母亲节活动,讴歌父爱母爱,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三、征稿要求:

 

1、 体裁不限,现代诗、古体诗和散文诗均可,作者自拟题目;

 

2、 参评作品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诗歌或散文。严禁抄袭别人作品,文责自负;

 

3、每首诗歌不超过50行,每篇散文不少于300字,不超过5000字。

 

4、每人参评作品不超过二首(篇)。请在主题栏注明:献给父母的诗+作者姓名;

 

5、来稿随附作者文学创作简介和照片,欢迎发来父亲母亲照片、作者与父亲母亲的合影,准备在朗诵会现场背景屏幕上展示。

 

6、投稿格式为:题目+作者姓名+作品+简介+作者照片一张、和父母合影照(诗歌、简介、照片务必一次性发送,缺一不可),并在稿末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电子邮箱、微信号;


 

7、每一个作品题目请加上书名号,所有作品文字和作者简介放到一个文档内,用附件发送;

 

8、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以200KB2M之间为宜,用附件发送;

 

9、请勿重复、反复、变换作者名字投稿;

 

10、已经在其它微刊(微信公众平台)发表过的作品请勿投稿;

 

11、为避免编辑部找不到作者的情况发生,凡投稿作者务必加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微信号(hxctwhjyw),并在发送验证申请时留言“我是×××,投稿献给父母的诗”,以便及时备注作者名字,尽早审阅来稿,没有加民族传统文化微信的,一律不予发表;

 

12、编辑部将本着随到随收、随审随编的原则编辑排版发稿;

 

13、组委会对获奖、入展作品有公开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的权利,无稿酬。凡寄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的各项条款。

 

 

投稿邮箱:

    1306985638@qq.com

    1730396286@qq.com

    组委会电话:0412~8707419

 

 

四、截稿日期:


   母亲节征稿截稿日期2018430

   父亲节征稿截稿日期2018530日。逾期一律不候。 

 

五、奖励方式:

 

 

1、 大赛邀请各界专家从征集来的原创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特别奖一名,优秀奖十名,均发荣誉证书。组委会将择时选地隆重举办2018“父亲节•母亲节”华夏亲情诗歌原创作品华夏诗人颁奖盛典暨母亲节、父亲节诗歌散文朗诵会。诗歌朗诵会上邀请朗诵名家现场朗诵演绎获奖作品,获奖者将被邀请到现场参加活动,获奖者均有资格被华夏传统文化研究会诗歌研究委员会辽宁分会聘请为研究员,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签约诗 人,沈水诗社、味一诗社吸收为社员。

 

2、入围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华语作家网》、《诗潮》杂志、《诗词月刊》、《华夏诗报》、《辽宁诗界》、《民族传统文化》微刊等相关网络媒体及传统媒体发表,并结集出版《华夏亲情诗典》,赠予作者留念。

 

 


六、原创诗歌、散文评选:

 

初评采取微信、网站投票形式,终评邀请知名作家、诗人担任评委,做到公平公正。

  

七、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顾问】


李松涛:著名诗人,国家一级作家,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原沈阳军区空军政治部文艺创作室负责人、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第六期毕业生。辽宁新诗学会会长。

 

【专家评委】


萨仁图娅:著名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协顾问,辽宁省传记文学学会会长,国家一级作家。

 

 雪:著名诗人,鲁迅文学奖获得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辽宁新诗学会副会长,国家一级作家。

 

 枫:著名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辽宁省诗词学会会长。

 

李轻松:著名诗人,现供职于沈阳市剧目室。沈阳市作协副主席,辽宁省新诗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川:著名诗人,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诗潮》杂志主编。

 

李秀文:著名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理事,辽宁省新诗协会副会长,《辽宁诗界》主编。

 

 琦:著名诗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理事,辽宁文学馆副馆长,辽宁作家网副总编,辽宁省作协创作研究室专业作家。

 

吕谦诗:著名诗人、评论家,沈水诗社社长,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执行总编,诗歌频道主编,张爱玲国际文学研究会会长。

 

耿大权:著名词作家,辽宁省音乐文学学会会长,辽宁延安文艺学会会长,《新歌诗》杂志总编。

 

马鹏程:辽宁省散文学会副会长、鞍山市散文学会会长、鞍山市创业企业协会副会长、《辽海散文通讯》主编。


 

 强:著名词作家,《新歌诗》杂志主编。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音乐文学学会常务副主席,辽宁省儿童音乐学会副主席。

 

 彦:笔名霜重,著名诗人,沈阳味一诗社社长,中华诗词学会暨省市诗词学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诗歌频道副主编。

 

 昌:笔名原上草,《芒种》文学月刊社编审。198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辽宁省分会,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沈阳市作家协会常务理事,《通俗文艺》编辑部副主编、编辑部主任。

 

赵林英:中华《诗词月刊》杂志社主编,中华诗词学会会员,营口市西市区政协委员;系《中华实用诗韵》《中华词律辞典》两书的版式设计及录入排版执行者,编委。

 

  桥:著名朗诵艺术家、诗人,中国互联网朗诵联盟副主席,中国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诗歌春晚签约朗诵家、执行导演,中国诗歌学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辽宁广播“十佳”金话筒,沈阳朗诵艺术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沈阳广播电视台资深主持人、编导,多所大学客座教授。

  

发起单位: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

       沈水诗社

       味一诗社

 

主办单位:辽宁省诗词学会

       辽宁省新诗协会

       辽宁省散文协会

       华夏传统文化教育网

       东西方诗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辽宁德润乐学教育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沈水诗社

       味一诗社

 

协办单位:东北新闻网

      《诗潮》杂志

       华语作家网

       中国互联网朗诵联盟

       《诗词月刊》

       《华夏诗报》

       《辽宁诗界》

       《新歌诗》杂志

       《辽宁民俗文艺》杂志

       《新民文化》杂志

       辽宁省传记文学学会

       沈阳朗诵艺术协会

       鞍山市诗人协会

       鞍钢朗诵协会

       中网视采编事业联盟东北运营中心

 

欢迎海内外广大诗人踊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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